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的“四位一体”资助格局,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一)国家、省市的奖助内容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一等国家助学金3800元/年/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人。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人。
(二)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金用于学生奖助。学校的奖助项目有:学校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学校助学金包括:一等助学金资助38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资助1200元/年/人;学校奖学金:一等,每班1人,1200元/年/人;二等,每班2人,1000元/年/人;三等,每班3人,800元/年/人;昆铁励志奖学金:每班2人,600元/年/人。对于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我院的勤工助学以“立足校园、锻炼能力”为宗旨,分解出多种岗位类型,主要包括办公室资料整理、图书馆图书管理、辅导员协助管理、实习实训场地设备维护等工作。在勤工助学上岗之前进行业务培训,使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工作技能提升和自强自立的锻炼。对于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帮扶,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方式,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
从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党和政府、学校和老师已经帮助了上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有的已成为行业骨干,为祖国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在我院的资助育人工作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助人与育人相结合,教会他们如何面对人生中的困难和坎坷,把感恩、勤奋、诚信、坚持的种子种在学生们的心田,让更多的孩子成长成才,回报社会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