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摘录
近年来, 昆明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3个自治县和11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3个,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87个,此外,还创建并命名了市级示范单位567个、县级示范单位2154个。2个模范集体、5个模范个人获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表彰。
据了解,昆明市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市后,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从五个方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从创建向示范转变。
一是细化部署,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把创建工作纳入昆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规划,认真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创新机制和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社会化、人文化、项目化、实体化、模块化、菜单化。完成昆明市“九进”模块化研究,坚持分级创建、分级负责,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推动创建工作实现全域覆盖。
二是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了从贫穷到小康的跨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3个自治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建成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195所。
三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搭建“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社会治理,在全市7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初步显现。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有效引导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向心理认同、文化认同、“一家人”理念认同示范社区转变。如:搭建“昆明民族团结大舞台”,实现“一州一展演、一期一专场”,推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搭建起全省各民族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四是突出主线,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建成一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干部教育馆、群众教育馆、现场教学点,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等群体,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丰富载体渠道,打造特色品牌,举办“和谐昆明·相约北京”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系列活动、“春融万物·共建共享”“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融荣与共·同心同行”“浓情石榴籽·奋进新时代”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大众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五是提升质量,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昆明市与普洱、德宏、怒江、临沧4个州市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开设5州市社区、企业互动的“融荣与共实践中心”,推动各领域深度融合,不断强化“一家人”意识,共同搭建州市之间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