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街道“协商在基层”民主议事平台建设
2020-12-17 10:55:34      来源:

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搭建“协商在基层”民主议事平台,更好地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完善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方面取得实效。

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工作平台、有制度规范、有协商主体、有实践活动、有示范作用、有特色品牌”的标准和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1. 有组织机构。成立崇德街道“协商在基层”民主议事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和政协委员联络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 有工作平台。设立崇德街道“协商在基层”议事会议,及时推进议事室建设,搭建起有效平台和载体。

3. 有制度规范。制定议事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确保“协商在基层”民主议事工作规范有序。

4. 有协商主体。确定议事会召集人和参加的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企事业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协商主体。

5. 有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议事活动。

6. 有示范作用。稳步将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向村组延伸。

7. 有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协商在基层”民主议事平台特别是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总结提升,积极探索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编辑:刘相妤 责任编辑:刘相妤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