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民委审议通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以下简称《命名办法》)。根据《命名办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期满须重新申报。按照这一规定,我省有四家“全国示范”单位今年将届满,他们如何看新规定新政策?示范创建以来,他们又有哪些创建举措?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和官渡区关上街道中心区社区。
金星社区:擦亮我省第一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品牌
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成立于2005年5月,住户8357户,总人口20279人,有回族、白族、彝族、藏族、傣族等33个少数民族。
“2012年,金星社区在全省率先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这是云南省的第一块示范创建牌子。今年届满后,社区还会继续申报,还会在全省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新规定、新要求,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苏琼芬说,这些年来,省、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高度重视,给予大力帮助、指导,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使得金星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苏琼芬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这份殊荣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始终没有停歇,一直融入到社区党建的方方面面工作中,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
“昆明社区有金星,处处温馨暖人心……”金星社区居民自己创作的《金星缘民族情》这样唱。“这首歌在社区广为传唱,也道出了社区各族群众的心声和对我们社区工作的肯定。”苏琼芬说,虽然国家民委出台了《命名办法》,对创建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对于云南省第一家获得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荣誉,接下来金星社区有信心继续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关上中心区社区:探索一条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关上中心区社区于2009年6月挂牌成立,常住人口6万余人,总人口近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万余人,是一个拥有彝族、白族、哈尼族、回族、壮族等20余种少数民族的多元化纯城市社区。
关上街道中心区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张慧说,2014年,关上中心区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称号。今年届满后,社区将从政策层面上,由上至下,来安排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的申报工作。看到国家民委的新政策后,也深深感受到创建成功的全国示范单位将不再一劳永逸,都需要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今后的创建工作也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精准化。
“近年来,社区逐渐探索出了一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成功之路。”张慧说,社区不断探索新时代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围绕“一核多维,共建共享”为工作切入点,整合辖区公共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为民服务,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九进工作”为抓手,通过“11234”(一会,一舞台,二街区,三基地,四平台)工作开展,常态常效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
2019年8月,关上中心区社区正式建成“红石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区”,这条240米长的巷子,不仅提供了一个展示和宣传民族和谐的平台,同时也是中心区社区民族工作的一个缩影。尤其是代表“红石榴”街区上的大大的“福”字,“福”字里面刻画的是幸福的一家人,他们高举着一颗红石榴,象征着民族团结是福、社区和谐是福、家庭和睦是福,这也正是关上中心区社区居民家庭的真实写照。
张慧表示,新时代下,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这是一件大好事,我们社区将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深耕示范创建基础,细化群众服务,探索出一条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推动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的新路子,继续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向高质量进发!(民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