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经验
2018-10-25 17:36:58      来源:人民日报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宪法的这些规定,既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也保障公民不信仰宗教的权利,符合国情、切合教情,为全面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了根本依据。

经过几十年的积极努力和探索实践,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宗教事务立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成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宪法外,中国现有涉及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数十部,具体规范宗教事务的行政法规2部、部门规章11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60余部。2017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着眼于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已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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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石艳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