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巩固提升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
2018-09-26 17:14:38      来源:大理日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大理州2016年9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以来,通过着力巩固提升,全力打造示范创建升级版。

一、 抓规划、重示范。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推进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是建立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工作制,建立健全办公室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各县市也照此组建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出台指导性文件。州委州政府于2017年出台“两规划、两意见”,即《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大理州民族村寨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方案。三是于2017年12月召开州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做讲话提要求,命名了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5个和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25个,命名表彰了第五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9个和模范个人118名。

二、 抓特色、重深化。全州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示范引领的新典型标杆。一是重点围绕省级“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打造一批示范典型,继续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乡、村、社区和单位,创建一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7年,国家民委命名大理州民族中学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大理市龙下登等19个村寨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二是重点攻坚克难,继续抓实州示范区建设"586"工程,补短板、强弱项,力争到2020年巩固提升150个、新创建250个样板村。三是深入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扎实抓好各少数民族中贫困人口、贫困家庭的精准脱贫,2017年90,033人实现脱贫。四是重点打造民族特色示范村。制定大理州12个世居少数民族特色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考评验收办法,因族施策、一村一策,到2020年,每个世居少数民族都建成1个以上民族特色示范村。五是重点抓好资源整合。制定出台《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资金整合办法》,把各部门、各渠道的资金、资源和项目整合起来,统一规划,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

三、 抓宣传、重引领。始终坚持“基础在工作、宣传来提升”,推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一是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将每年8月份定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全州开展创建活动单位达2961家,基本实现全覆盖。截止到2017年12月,州委、州政府共命名了3批11个示范县市和4批709个示范单位。二是坚持分类别打造、各层次培树、多途径推荐,发挥好典型的宣传、示范、引领作用。与中国民族音像出版社、省委宣传部、华侨城·云南文投集团签署长篇电视剧《大理三月好风光》框架协议,与新华社签订2018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实行信息全员化,开通“大理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三是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深入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着力推进全州4个“大理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大力开展双语培训教育。用大理新故事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 抓巩固、重提升。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动态管理、注重平时”,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一是延伸创建领域。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把创建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述职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部署、考核、落实。二是强化督查激励。每年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2次督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每年考核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每四年召开1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命名大会,表扬先进激励士气。三是提升创建质量。制定出台《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实行三年一复检复验的退出机制,推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 抓规范、重引导。我州将民间信仰领域的和谐作为“民族关系和谐示范”的具体实践内容之一,引导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州共有民间信仰小寺小庙3546处,信教群众65万多人,信仰类型以白族本主崇拜和彝族土主崇拜为主。我州坚持尊重信仰、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和注重引导的原则,在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方面,积极尝试将少数民间信仰场所分别按道教和佛教活动处所予以登记管理;在场所重建、改扩建等管理方面,坚持宗教主管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协调审核把关,有效制止滥建行为;在场所日常内部事务管理方面,督促各县市加强领导,指导老年协会、莲池会、洞经会建章立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健康、有序;在大型民间信仰活动管理方面,主要由场所管理组织进行筹备,县市、乡镇、村委会通力协作,对安保、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进行协调保障指导。通过规范引导管理,充分发挥了民间信仰在示范创建中凝聚人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大理日报 石碧玉)

编辑:谭石艳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