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生动展现新时代云南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讲好基层法治建设故事,近期,云南省司法厅推出“司法行政之光”主题宣传,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监所管理等业务工作,全方位呈现广大法治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履职担当。本期为您带来【法治护航者】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瑞春的履职故事。

自2023年12月担任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张瑞春坚守法治为民初心,以队伍建设为基、以创新服务为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全面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案件质量,推动玉溪市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赢得党委政府与受援群众一致好评。
探索创新
当好法律援助队伍的管理员
张瑞春认真学习先进省、市典型经验,主动对标先进、大胆改革创新,持续推动玉溪法援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法援“三支队伍”实战运行。他牵头规范机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公开法律援助范围、办理流程、提供法律咨询,期间各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6246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60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987.22万元,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透明。他组建玉溪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和案件质量专家库,入库律师268名、入库专家29名,期间他讲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11场次,法律援助律师培训实现全覆盖,从根源上解决律师资源匮乏问题、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他制定《玉溪市“法暖民心·志愿同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形成“社工+司法”联动机制,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高校师生等群体中公开招募优秀法律专业人员,组建玉溪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志愿者98人,期间他组织开展“玉社新声·暖‘新’聚力”关爱新就业群体、老年人法律服务、送法进项目等“N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14场次,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从零散开展向规范运行、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
主动作为
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员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张瑞春始终认为法律援助工作干得好不好,关键看案件结果是否有成效,群众是否满意。他聚焦“部门+法援”衔接机制,与人社部门开展“安心行动”“法援惠民生”等专项行动;与玉溪军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与驻玉部队签订《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协议》建立协调机制;联合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与民政局、教育体育局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机制,对未成年人实行“一援到底”,共同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他深化“司法+法援”协同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玉溪市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清单》,打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法律援助通道,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

同时,他细化法律援助全流程监管,印发《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采取“同步跟案+承办律师节点报告+受援人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卷宗评查”监管方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避免“人情案”“金钱案”等违规指派,确保案件质量与受援人满意度双提升,期间玉溪市行政区域内未出现法律援助行业人员违纪违法、被投诉举报情况,在2026年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玉溪市法律援助案件无不合格案件、优良率33%,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排忧解难
当好受援群众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张瑞春围绕群众诉求,常态化对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2024年6月,姜某在家中卧病不起,由于姜某无法定监护人,也无相关亲属监管,晚年生活堪忧。张瑞春得知此事后,提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法院申请认定姜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指定监护人,鉴于姜某情况特殊,且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由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此案件,帮助姜某收集材料到法院立案和对姜某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最终法院判决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被申请人姜某的监护人,成功为姜某申请特困供养救助,让其晚年生活得到坚实保障。
2025年4月,务工7年被解除合同且未获补偿的陈某来到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求助,眼中满是焦虑与无助。张瑞春一边安抚陈某情绪,一边详细了解情况,原来,陈某自2017年6月起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也未支付加班工资。该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当即指派一名在劳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律师接案后立即投入工作,收集证据、分析案情、制定维权方案,并与陈某所签订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陈某务工所在的安保公司沟通协商,三方达成共识,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陈某获得23000元补偿款。陈某专程送来“维护百姓利益 捍卫法律尊严”锦旗到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致以诚挚谢意。

履职以来,张瑞春已收到群众锦旗7面。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一次暖心的法援守护,也是他践行共产党员使命、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见证。初心如磐,法暖民心。张瑞春以实干担当深耕法律援助一线,用专业与温情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为法治云南建设注入温暖力量。(玉溪市司法局 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