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10月10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昆明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每人每年400元。
2027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稳定,为每人每年40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24元/人/年,较2026年提高24元。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31日。非集中征缴期为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25日。
若错过集中征缴期,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24元/人/年,缴费成功后有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027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25日,居民医保筹资均由个人全额承担,个人缴费不低于1124元/人/年,缴费成功后有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首次参保或已停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的用户在缴费前需完成参保登记。可通过“云南医保”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支付宝小程序内“我要办医保”服务专区等平台,选择相应服务进行登记。
如果2026年已经参加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直接缴费。线上,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或下载“云南农信”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自助完成在线缴费;也可以登录支付宝首页,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线下,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税务局办税大厅以及农业银行、农信社柜面缴费;村委会POS机刷卡也可以办理缴费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等待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