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甜豆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防范交易风险、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
此次修订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重点对住宅噪声信息告知、预告登记等条款进行调整。
在住宅噪声信息告知方面,征求意见稿拟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调整为“室内空气质量、噪声影响防治、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根据征求意见稿,住宅可能存在的噪声影响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等,将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在预告登记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办理方式,由双方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双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工作联动机制直接办理;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合同登记备案后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不办理预告登记。
目前,相关修订内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