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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交通运输、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要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开展促销活动时,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要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要显著标明期限。

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问AI

编辑: 姚仲恒 责任编辑: 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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