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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普洱茶保质期标准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 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中,就普洱茶、黑茶等食品的保质期标注给出明确答案: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可长期保存时,保质期到期日可以“长期保存”的形式标示。这一解答,为困扰行业多年的标签标注难题提供了权威政策依据。

普洱茶、黑茶属于后发酵茶,在规范贮存条件下具有持续陈化的产品属性。但长期以来,预包装后发酵茶的保质期标注缺乏清晰政策指引。尤其在新版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发布后,因未将茶叶纳入保质期豁免清单,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具体“保质期到期日”,行业一度担忧传统“长期保存”标注方式失效,各地监管尺度不一,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与市场流通秩序。

为破解行业合规痛点,云南省各级有关部门、相关专委会以及企业,积极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包括提交专题报告,如实反映企业诉求,推动政策制定兼顾后发酵茶工艺特性。此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问答,正是政企协同、凝聚共识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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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智宇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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