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生动展现新时代云南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讲好基层法治建设故事,近期,云南省司法厅推出“司法行政之光”主题宣传,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监所管理等业务工作,全方位呈现广大法治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履职担当。本期为您带来【法治笃行者】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冉佩玉的履职故事。

在宜良县司法局,同事们对冉佩玉的评价出奇一致: “专业、较真、有温度。”这个说话轻声细语的女性,扎根基层法治一线十年,用一组组硬核数据、一项项制度创新,在群众与法律之间、个案与制度之间、经验与规则之间,搭建起可以通行的“桥”,让法治的刚性与温度在基层交融。
当好“翻译官”
让群众诉求获得法律认可
同事们说,冉佩玉有一种本事,就是用熟练的办案经验把群众的诉求总结提炼到位,把法律条文里那些绕口的词汇,解释成老百姓坐在田埂上也能听懂的话,因此,有人也叫她“制度翻译官”。
冉佩玉说,当事人往往说不清自己的诉求在法律上叫什么,他们只知道“吃亏了”“不合理”“被欺负了”。她的工作,就是从那些情绪化的表达中,抽丝剥茧出法律上认可的权利义务关系,再把法律的结论“翻译”成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话。

2023年,某公司因拖欠7名农民工42万元工资长达3年,被人社局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受理案件后,冉佩玉接过厚厚一沓案卷,认真翻阅了整整一个下午后发现公司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是由于上游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考虑到案子背后是7个农民工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她协调双方坐下来,经过几轮沟通,该公司不仅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也承诺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结那天,一名农民工打来电话,声音沙哑地对冉佩玉说:“3年了,我都快放弃了,谢谢你们。”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渠道,也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法治“桥梁”。三年来,宜良县这座“桥”上的“客流量”增长了160%——复议申请量从2023年的53件,增至2025年的138件。案子多了,但冉佩玉给自己定的标准没有降,三年来,她累计审理复议案件298件,在案件量逐年攀升的压力下,通过调解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51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23件,制发监督建议书5件,纠错数量从2023年的3件,增至2025年的12件,所承办的复议案件保持零败诉。冉佩玉说,复议不只是审查合不合法,还要考虑合理、合情,让老百姓听得懂、能理解、可接受,复议工作一边是群众模糊而真切的诉求,一边是精密而严谨的法律体系,她的使命就是在这两者之间“搭桥”,让他们不再有隔阂。
做好普法宣传
培育“法律明白人”送法上门
法律的权威,最终要转化为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这种认同的前提是:群众得先听得懂。这就需要做好普法。冉佩玉推动“法治副村长”制度落实,指导120名“法治副村长”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参谋;培育“法律明白人”810名,开展“调解+普法”千余次。
在冉佩玉的推动下,2024年8月宜良县首家“小猛哥”法律明白人流动工作室在北古城镇北墩子村成立,一把遮阳伞、一套桌凳、一件马甲、一块宣传展板,流动工作室以最朴素的方式送法上门,“有事找法律明白人”渐成群众习惯,工作室的唐猛、韩如燕也分别获评“云南十优”“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冉佩玉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妇联覆盖单亲重组家庭1200余户,组织6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讲座172场,覆盖师生6.2万余人。她还依托“宜良普法”平台,开展线上答题,吸引1.6万余家长参与。
冉佩玉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建成匡远街道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乡村振兴+法治宣传”融合样板。她说,普法的本质,是一次“翻译”,把法理的精深,转化成乡音的亲切,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法治信仰才能在基层扎根。
2025年,宜良县法治建设满意度跃居全市第二、全省排名大幅提升13位。这背后,是当地复议公信力的持续增强,是普法覆盖面的持续扩大,是执法规范化的持续提升,更是一种法律条文“翻译”能力的持续输出。
建立制度
从“个案纠错”走向“制度规范”
如果说复议办案是“一对一”的翻译,那么2025年春天,冉佩玉则完成了一次“一对多”的翻译。
一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因部门之间移送不畅,久拖不决。没有统一的移送文书模板,“谁来移、移什么、怎么移”全靠电话沟通,推诿扯皮时有发生。那时,距离冉佩玉的预产期只剩三个月,同事们已经开始商量她休产假后的工作交接。
她却盯上了这件事,接下来的两周,她挺着孕肚,带队走访多个执法部门,逐条梳理法律依据,反复征求一线执法人员意见。当年4月底,宜良县《行政检查案件移送文书模板》编制完成,模板明确了案件移送的条件、程序、材料清单等要求,打通了部门执法协同的“最后一公里”。这份模板经市级审定后,在全市推广参照适用。从“个案协调”到“制度规范”,从宜良一域到全市标准,这成为执法监督的“宜良经验”。
这是一次成功的“翻译”,它把办案中积累的经验,“翻译”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文本。在冉佩玉看来,执法监督不能停留在“个案纠错”,必须走向“制度规范”。她推行涉企“1至15日免检期”制度,减少对企业的非必要干扰。三年来,她牵头评查执法案卷320件,案件合格率保持98%以上。她撰写的《行政视野下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探索》调研报告,获评昆明市优秀调研成果。

冉佩玉推动全县持证执法人员从2023年的961人,增至2025年的1462人,增长52.1%。她牵头制定乡镇与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全覆盖执法培训,让基层执法力量实现从“有人”到“有能”的跨越。她创新“四单、双报告”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三年来,冉佩玉参与重大决策论证46次,审核政府文件86份,从源头防范着决策风险。她还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示范文本,构建起覆盖县乡的审查体系,把碎片化的实践智慧,凝聚成了系统化的规则力量。
冉佩玉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执法协同难题,她牵头制定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及示范创建方案,将法治建设深度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三年来,她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察12次,确保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她参与的“人大依法行政评议”创新实践,相关成果入选市级法治典型案例,为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协同提供了基层经验。
从复议新兵到分管领导,十年基层法治一线,冉佩玉用专业与温情做着同一件事:“翻译”公平正义。法治的微光,散落在基层一线,于细微处发光,于平凡中闪耀。冉佩玉,正是这束光里最执着、最温暖的一缕。(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