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甜豆 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进一步完善了元谋人遗址保护制度体系,为遗址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作为我国乃至亚洲大陆最早发现古人类化石的地点之一,元谋人遗址蕴含丰富的古人类活动信息,是研究人类演化和早期人类文明的重要实证。此次出台《条例》,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保护,提升遗址保护管理水平。
《条例》围绕保护管理、资源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明确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遗址保护工作,并将保护利用纳入发展规划;同时细化元谋人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职责,涵盖规划实施、考古调查、日常管理、学术研究、科普宣传等内容。
同时,《条例》划定保护红线,将古人类化石、古生物化石、古人类活动遗存以及相关考古遗迹等纳入保护对象,并明确禁止破坏遗址环境、文物本体和考古遗存等行为。
在保护的基础上,《条例》提出注重遗址资源活化利用,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遵循科学、适度、可持续原则,推动元谋人遗址资源用于文化交流、研学科普、休闲旅游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领域,提升遗址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元谋人遗址保护、研究与利用协同发展,让这一重要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历史研究、科普教育和文化传播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