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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6起旅游市场违法案件

7月1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公开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旅游行业违法典型案件,重拳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

伪造证件非法经营 旅行社实际控制人被查处

李某系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2022年12月—2025年10月期间,为拓展线上旅游业务,李某先后以父母名义注册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控制。在运营上述3家企业期间,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3次伪造许可证上传某平台,欺骗平台审核,违规开设线上店铺,违法经营包车游、多日游等包价旅游业务。

2025年10月,李某在处理平台投诉时再次提交伪造的许可证被查获。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景洪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6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案件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平台审核员受贿“开后门” 获刑8个月缓刑1年

姚某原系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平台入驻审批管理工作。2023年12月—2024年11月期间,姚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索要旅行社负责人贿赂共计25.1万元,并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保密资料,帮助不符合资质的旅行社通过平台审核。案发后,姚某家属全额退缴赃款。

2025年底,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多次强迫游客消费 一名导游被批捕

导游松某某受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提供服务期间,多次以威胁、恐吓方式强迫游客消费。此前,松某某已因无证执业、强迫交易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仍屡教不改。鉴于其违法情节恶劣,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2026年3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松某某被依法吊销导游证。

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松某某已被大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导游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委派旅行社被顶格处罚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楚雄前往大理的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大理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罚款800元的处罚。同年6月,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吊销金某某导游证,同时对委派其承接业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顶格处罚。

伪造导游证带团 两人均被行拘5日

2026年3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其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胡某某受他人委托,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核实确定其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通报的案件均为近年旅游市场整治中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相关违法人员已依法受到严惩。(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杨丽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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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毅杰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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