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7月10日起,云南省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的7项具体政策将落地实施,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大医保支持生育力度,巩固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积极助力群众“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7月7日,云南卫健、医保等部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公众关心的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解读。
“十四五”期间
发放生育津贴80.86亿元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王艳君介绍,“十四五”期间,全省医保系统会同财政、卫健、税务等部门,着力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积极回应群众生育医疗保障诉求,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生育保险参保395万人,职工、居民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159万人次,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28.11亿元,为29.64万人次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80.86亿元。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申请生育津贴后10个工作日就能到账。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能报销”,政策实施以来,全省新生儿累计实现“出生即参保”17万人次,享受待遇22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43亿元。全省6周岁以下儿童有8007万人次患儿享受待遇报销119亿元。
通过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包干”标准,将12项辅助生殖项目和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实施6周岁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并将加收部分纳入医保报销,增设“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产科类新项目,既支持儿科、产科发展,又积极回应群众生育需求。
一类地区灵活就业人员
生育津贴为每人次7088元
王艳君介绍,此次发布的7项具体措施呈现出扩范围、强保障、提待遇、促规范和强服务五个特点。
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缴纳了职工医保费就同步参加了生育保险。在待遇保障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6个月的就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满12个月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天数为98天法定产假,不区分分娩方式、胎次和胎数。目前,云南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70元,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为每人次7088元。政策实施后,全省23.53万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动纳入生育保险。
待遇保障上,生育服务包内实现“零自付”,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单病种包干标准结算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顺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生育服务包内个人不承担费用。对于危急重症抢救、妊娠并发症等或涉及特需服务需求等原因导致费用超出包干标准,跨省住院分娩,因网络等原因无法实现直接结算等特殊情况,不再执行单病种包干标准,参保人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分娩费用,个人需按政策规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职工、居民辅助生殖费用
不设起付线
措施还大幅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孕产妇,报销限额从多数地区的1000元统一提高到6000元,这次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后,产检费报销限额也是6000元。6000元以内的,按照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超过6000元的部分,按住院待遇报销。其中,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比例统一为50%,报销限额与普通门诊的限额合并使用,由以前的全省每人每年平均400元左右统一提高到1000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产检都能享受报销,不区分医院级别。
王艳君补充,此次统一规范了全省生育医疗费支付政策,明确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生育医疗费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可由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之间个人账户也可以共济使用。相信政策实施后,将有效减轻群众产检的费用负担。
优化了辅助生殖待遇和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明确职工、居民辅助生殖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均为50%,都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是每年度3000元,居民是每年度1500元。针对10—12月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的,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视同已缴纳,可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医保待遇,确保新生儿跨年待遇享受不断档。
经过测算,云南医保生育支持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将再减轻全省生育费用负担6.46亿元。
生育服务包
包含全流程项目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包崇金介绍,在生育服务包内分娩费用“零自付”政策实施过程中,将生育服务包分为顺产和剖宫产两类,服务包包含全套医疗服务项目和必要的药品、耗材。后续省医保局也会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动态优化服务包内容。
“职工、居民参保孕产妇执行同一包干标准,服务包内所有分娩相关费用全部‘零自付’不用花钱。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从7月10日0时起同步实施,结算判定以产妇实际分娩时间为准。”包崇金介绍,服务包将全流程项目纳入其中,包含产前彩超、血常规、胎心监测、住院诊查、普通病房床位、产程管理、必需的药品耗材全部覆盖,也包含了公众十分关注的“分娩镇痛”项目。各级医疗机构顺产、剖宫产包干标准全面上调,其中居民包干标准平均增幅近70%,大幅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包崇金介绍,生育津贴实质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产假期间工资替代性的经济支持,由医保部门发放。目前全省已实现“指尖申领”,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分娩生育医疗费结算后,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时,个人仅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无需额外提交材料。同时,线下窗口办理仍旧保留,参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诊断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从2025年7月起,云南生育津贴发放已经从“单位中转”调整为“个人直享”,个人申领后10个工作日内津贴即可到账。
在新生儿参保登记方面,新生儿参保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真正实现出生即可参保。参保登记、缴费均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线上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政务服务网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渠道办理;线下可在新生儿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就近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等渠道办理。
2026年全省已发放
育儿补贴33.60亿元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处长刘水清介绍,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围绕婚嫁、生育、养育、托育等,构建全周期生育支持链条,持续积极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目前,联合省财政厅出台的《云南省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工作方案》,实现育儿补贴申领网上办、一次办,2025年累计审核发放育儿补贴137.64万人、44.41亿元,发放率100%;2026年已发放育儿补贴108.23万人、33.60亿元。建成生育友好医院224家、儿童友好医院195家,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保持在99%以上,出生缺陷防治效果指标持续向好。
在普惠托育服务方面,已建成省级示范托育机构50家,完成1026家托育机构备案,全省建设17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7个。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牵头编制《云南省“十五五”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规划》,动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生育保险保障更加充分、优生优育水平更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更加可及、生育友好氛围更加浓厚。(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李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