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庆圆)近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通过多方联动调解、公开听证评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勇(化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周勇与李晴(化名)系邻居,李晴家建房产生的部分施工废石散落在周勇家闲置场院,后因清理石块问题双方发生争吵。争执中,李晴持铁铲将周勇头部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等待民警到场期间,周勇一时冲动捡起碎石扔向李晴,致其嘴角贯通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寻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双方均有过错,具备矛盾化解基础,于是牵头组织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开展调解。经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周勇取得李晴刑事谅解,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