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云南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5-12-26 08:30:2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措施》聚焦群众关切,从经济支持、服务供给、权益保障、文化引导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致力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措施》提出,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优化并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同时,稳妥推进省级育儿补助与国家育儿补贴政策并轨,明确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学历教育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并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措施》着力提升全链条生育健康服务水平,包括加强孕产妇分级管理、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早孕关爱门诊”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同时,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构建“1+N”服务体系,支持幼儿园开托班、社区办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并对普惠托位建设给予奖补。在儿童医疗方面,将加强儿科体系建设,推动医院内部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建设儿童友好医院。

  《措施》明确,严格落实各类生育休假制度,保障职工休假期间待遇。在住房支持上,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10%至30%的上浮,并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其住房困难。教育方面,将探索建立适应人口变化的教育资源调配机制,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多孩子女“长幼随学”政策,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在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妇女发展方面,《措施》要求健全就业怀孕歧视监督惩戒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配建母婴设施、举办托管活动等柔性管理方式。同时,加强对女性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创业支持。

  此外,《措施》还强调要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包括搭建公益婚恋交友平台,推进婚俗改革,破除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通过加强社会宣传、融入学校教育、创作相关文化产品等方式,大力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强化工作调度,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动我省人口长期均衡高质量发展。


编辑: 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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