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育儿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方案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云南省户籍的所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补贴。
此次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广泛,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婴幼儿,特别将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也纳入保障范围。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将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审核流程高效透明
《方案》明确“线上+线下”双通道申领流程。申请人可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需到机构登记所在地现场申领。
整个审核流程明确时限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州(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按比例对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省级部门也会开展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之后每年分别提出续领申请,直至婴幼儿满3周岁。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多项补贴继续执行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方案》明确将云南省原有育儿补助政策(二孩、三孩每孩每年800元)统一调整为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标准。同时,一次性生育补贴和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在补贴资格认定上,《方案》细化规定了不同家庭情况的认定标准。初婚夫妻按家庭子女数计算孩次,再婚夫妻按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夫妻共同生育三孩以内的均可享受补贴。离异家庭由抚养子女一方申领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强化了财政风险防控,要求各地出台提标政策前必须开展事前论证评估。对财力状况较差或基层“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
发放管理规范高效
在资金保障方面,自2025年起设立“育儿补贴补助资金”项目,中央财政对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育儿补贴资金按照95%比例给予补助,剩余5%由省级和各州(市)按四档比例分担。
昆明市(含滇中新区)省级分担20%,曲靖等5个州(市)省级分担70%,昭通等8个州(市)和3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省级分担85%,怒江、迪庆2个州省级分担90%。各州(市)提标所需资金由各地自行承担。
补贴资金将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批,每次按全年总额一次性发放。方案明确规定,对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方案》要求加强育儿补贴资金全链条、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运用好国家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一网通办”服务。
通过结合“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人可享受更便捷的申领体验。部门间将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利用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方面人口基础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性。
《方案》强调要将育儿补贴制度与托育、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税收等生育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加快形成“1+N”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地需加强宣传普及,提高政策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