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决定
(2025年7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问小明 聊天、提问、推荐
AI总结 记录阅读笔记
返回顶部
2025-07-24 08:18:48 来源:云南日报
大 中 小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决定
(2025年7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 李双双 责任编辑: 孙红亮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2008-2026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