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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决定

(2025年7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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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双双 责任编辑: 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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