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明日前主持召开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总结协调机制运行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境外上市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协调机制优化完善相关工作。包括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机制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企业融入全球经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协调机制运行两年来,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推动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制度规则不断完善,协同效率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扎实有效,有效助力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统筹发展与安全、监管与活力,加强协调机制运行经验的总结评估,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各部门政策衔接、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更好发挥协调机制作用,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更大力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推动资本市场“惠港5条”政策落实落地,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境外上市为各类新技术新产业企业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渠道,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2023年,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上述制度规则体系完善了监管制度,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并建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显示,上述新规实施至2024年底,共有199家境内企业完成境外首发上市备案(其中117家拟赴港上市),企业类型覆盖制造业、新能源、智能驾驶等多个行业。(经济参考报 记者吴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