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十五条措施》。
《措施》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康养、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通过开展大规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更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并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职业培训300万人次以上。
实施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围绕打造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边贸强县,聚焦特色优势产业主攻方向,重点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产业、文旅产业、养老服务业、绿色能源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6个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每个专项补贴性培训3万人次以上。同时,实施家政服务业、企业职工2个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
推行项目化培训模式。摸清就业培训需求,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形成培训项目。对急需用工的企业阶段性生产任务培训、重大项目上马培训、定向劳务协作培训等,可打破职业工种名称和职业标准课时限制。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劳务品牌企业等利用优质师资、资源等参与培训评价。
为企业开展培训评价放权赋能。支持企业申报职工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岗位稳定和能力提升为导向,开展项目化培训。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可面向产业链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评价。加大企业培训评价自主权,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等。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评价服务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开发新技能培训项目,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备案为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就业“一站式”服务,可享受相应培训评价补贴政策。
提高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上调30%;对口岸和抵边企业开展涉及服务口岸和抵边地区、资源经济发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上调20%;对脱贫劳动力按规定参加培训的,补贴标准上调20%。
建立培训就业成效评估机制。以培训后一定时间内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培训满意度等情况为重要标准,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加强培训就业跟踪调查服务,组织培训满意度测评,畅通培训对象、企业“双向”反馈渠道,将培训促就业成效作为机构评级、项目承接的重要考量因素,树立促进就业的培训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