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地处滇池东南岸最肥沃的湖滨冲积平原的河泊所遗址,是云南高原已知规模最大、延续时间较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商周至秦汉时期的大型中心聚落遗址,是研究西南边疆考古及相关历史最重要的考古学遗存。
河泊所遗址是云南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石寨山文化(滇文化)的核心分布区,该遗址东北距石寨山古墓群约1公里。通过区域系统调查和考古勘探,确定河泊所遗址是石寨山文化核心区最大的中心聚落,由16个遗址构成的遗址群。2014年至2024年,在国家文物局和云南省文物局的指导下,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石寨山古墓群及河泊所遗址周边地区开展了一系列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综合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重要发现
遗址的宏观聚落形态及结构布局基本明晰。通过大面积考古调查、普探及重点区域详探,发现河泊所遗址地理位置优越,选址考究。遗址西面紧邻广袤的滇池水域,东部自西北向东南由梁王、左卫、金砂、龙潭四座独立山体围合形成相对封闭的地理空间,作为中心聚落的河泊所遗址和高等级墓地所在地—石寨山居中。河泊所遗址被庞大的水路网络分割成多个面积、形状不一的台地,台地上分布着丰富的文化堆积,目前已发现居住区、墓葬区、祭祀区、手工业区等多种功能分区。台地与台地之间被纵横贯通滇池的河道分隔和联通,形成了独特的河网交织、台地错落的聚落景观。
经过多年的考古工作,现初步确定以河泊所村为中心的河泊所遗址群西部地区,为古滇国的中心都邑;而石寨山以南、金砂村以西的河泊所遗址群东部的上西河村(上蒜第一小学)一带,则是汉代益州郡的郡治。
构建了滇池盆地距今3200年至2000年的考古学文化序列。通过对金砂山、西王庙、河泊所村东、上西河村南(上蒜一小)等关键地点的考古发掘,明确河泊所遗址堆积丰厚,延续时间长,主体遗存可划分为连续发展的三个时期,即早于滇文化、滇文化和汉文化的遗存,填补了滇池盆地自商周至汉晋时期的年代空白,完善了滇池盆地距今3200年至2000年的考古学文化序列。
初步廓清益州郡城址主体结构布局及城内主要功能分区。首先是城址主体结构布局。城址主体结构由外环壕、护墙、内壕、城墙四部分组成。外环壕围合的中部区域发现大面积文化堆积区、道路和衙署建筑区。
在遗址的西南部发现了类城墙和环壕堆积,城墙由城墙、环壕和护墙组成,为东西向。城墙可分为三期。一期城墙(怀疑为水坝)年代为春秋战国时期,分为早晚两段,堆积整体呈灰褐色,由土层和砂层分层夯筑形成。二期城墙年代为两汉时期,堆积呈褐色,大部分夯层由纯土夯筑,局部掺杂石子、碎瓦片混合夯筑,未发现明显夯窝,在城墙南侧的河道中发现大量两汉时期的简牍。三期城墙为魏晋时期。由城墙、环壕和护墙构成。
于一期城墙下发现东西走向的大型木构遗迹。木构由粗实圆木和稍细的木桩分层垒筑,该木构建筑可能是水闸的遗迹。
其次,城内主要功能分区。城内结构布局主要由东西向道路和道路两侧的建筑区组成。官署建筑遗迹,主要位于道路的南北两侧。
南侧可见房址,基址南面有集中分布的瓦砾及砖块,可能是房屋倒塌后的遗留,北面有一层碎螺壳堆积,厚约0.03米,表面致密平坦,是人为铺垫的活动面。
尽管北侧柱坑的排列不甚规整,但可明确此处存在大型建筑基址,由柱坑(础石)、居住面、散水、灰坑和水井等遗迹构成,在建筑旁边的灰坑和水井中,都发现有封泥和简牍等遗物。目前清理出包括“滇王相印”“蜀郡太守章”在内的400余枚官印和私印封泥,出土包括邮书传递、物资出入、家庭财产申报和书信等简牍。从文化堆积来看,目前区分出至少包含两汉时期和魏晋时期的建筑。在建筑区内出土的大量官印封泥、有字简牍以及“长乐”瓦当、“益州”铭文瓦当、涂朱瓦当、花纹砖、铺地砖等重要遗物,表明该区域存在规格较高的建筑,可能是处理行政管理事务的衙署区。更多的城内布局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发现,比如城门、府库和手工作坊等。
重要出土遗物为推定汉代益州郡郡治位置提供关键实证。在建筑基址区出土大量瓦片、瓦当、砖等建筑材料。瓦片主要是筒瓦和板瓦,占遗址出土陶片总量的80%以上。瓦片正面均为绳纹,背面有绳纹或布纹,从部分完整者来看,无论是筒瓦还是板瓦尺寸均较大,最大者长达50厘米,重达4公斤,推测对应建筑的体量应该很大。瓦当以云纹为主,另有“长乐”瓦当及少量纪年瓦当,如“永元三年”(公元91年)瓦当,还有部分涂朱瓦当。2024年新发现“益州”铭文瓦当,为推定益州郡郡治的准确位置提供了关键证据。
在河道边缘的灰烬堆积以及建筑基址周围的水井和灰坑中出土封泥1900余枚。有字封泥从印文内容看,又可分为官印封泥、私印封泥、道教封泥三种,官印封泥数量最多。官印封泥有滇国封泥,如滇国相印、滇王相印、滇丞和滇仓;益州郡郡治封泥,如益州太守章、益州刺史、益州长史等;益州郡周边郡治封泥,如广汉、犍为、越嶲、蜀郡、交趾太守章、牂牁都尉章等;还有益州郡下辖24县中19个县级官印封泥,如谷昌长印、胜休长印、同劳尉印、弄栋丞印、连然丞印、俞元丞印等。
在建筑基址周围的灰坑、水井中以及城墙南侧的河道中出土简牍5万多枚,文字明显的简牍5000余枚,包括文告、官方往来文书、司法文书、户版、名籍、邮传、物资出入、家庭财产申报、书信和典籍,涉及政区建制、职官制度、赋役制度、司法制度、民族关系等内容。
重要学术价值和意义
河泊所遗址既是古滇国都邑,又是益州郡郡治,是汉中央政府在设立益州郡的同时,在古滇国都城的东面所营建的一座新城,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河泊所遗址群既有滇文化和早于滇文化的遗存,又有古滇国和益州郡设立后的遗存,是研究云南从民族多元、文化多元(青铜文化)到融入一体(郡县制)的典型范例。
河泊所遗址的考古发现揭露了汉代益州郡城址的主体结构布局,发现了主干道路、排水系统、高规格衙署建筑区等城内主要功能分区,出土了“滇国相印”“滇王相印”“益州太守章”“广汉太守章”“交趾太守章”等一批与滇国、益州郡、益州郡下辖县及益州郡周边郡有关的官印封泥,大量有字简牍及“益州”铭文瓦当等重要实物,为准确推定汉代益州郡郡治位置提供了考古学实证。结合文献关于汉代益州郡的相关记载,可以确定河泊所遗址以上蒜第一小学地点为中心的区域正是汉代益州郡郡治所在地。
河泊所遗址出土的封泥和简牍,是迄今为止西南地区出土的最重要的一批汉代文书资料,在实证《史记》《汉书》等文献记载的“西汉置益州郡”“领二十四县”等历史史实的同时,也揭示了中央王朝通过推行郡县制,对云南实施了有效行政管辖和治理,最终推动西南边疆融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河泊所遗址的考古发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文化自信自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蒋志龙 周然朝 谢霍敏 作者单位: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