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3.15 晚会的镜头对准借贷宝平台的电子签约界面,一场持续九年的“合法外衣下的非法狂欢”被彻底曝光。借款人洪先生借款5000元实际到手仅3500元,却需在7天后偿还6500元本息,折算年化利率竟高达5959%。这一荒诞的金融闹剧,不仅将 "电子签约" 这一创新工具异化为高利贷的遮羞布,更撕开了金融科技领域监管失序、资本嗜血与法律漏洞交织的残酷现实。
借贷宝的商业模式暴露出金融创新的异化路径。作为拥有1.4亿用户的行业头部平台,其核心功能本应是规范借贷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却在资本驱动下沦为高利贷温床。平台纵容放贷人伪造身份绕过实名认证,默许通过微信、支付宝私下流转资金,甚至为 "阴阳合同" 提供电子出证服务。更讽刺的是,所谓 "合规贷款机构" 竟包含已被列为空壳的小贷公司,而推荐的银行合作项目实为导流至其他高利贷平台的障眼法。这种系统性作恶,与其母公司九鼎集团曾涉足P2P暴雷、套路贷的历史一脉相承,揭示出某些金融科技企业 "创新" 表象下的逐利本质。
电子签约技术的滥用,让金融诈骗披上了 "合法" 外衣。借款人在平台引导下签署的电子合同,金额与实际到账资金严重不符,却被包装成 "法院认可" 的法律文书。当借款人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放贷人早已利用虚假身份(甚至盗用逝者信息)规避追责,导致法院因 "无明确被告" 无法立案。这种技术赋能的合同欺诈,不仅践踏了契约精神,更将金融安全的防线击得粉碎。据统计,仅2024年通过借贷宝平台产生的高利贷交易就达12.7万笔,涉及资金超43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陷入债务深渊的悲剧。
金融安全的失守,折射出监管体系的滞后与漏洞。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相继出台,但电子签约平台的资金流向监管仍存在盲区。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指出,当前电子签行业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与持牌经营制度,导致部分平台游走于灰色地带。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将金融科技企业视为 "创新标杆",在税收优惠、牌照发放等方面大开绿灯,却忽视了对其合规性的实质审查。这种 "重发展轻监管" 的思维,为金融乱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破解困局需要构建 "三位一体" 的治理体系。监管部门应建立电子签约平台资金穿透式监管机制,强制交易流水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对贷后管理进行系统性立法。对于涉事平台,不能仅作下架处理,更需启动第三方溯源调查,追究平台连带责任。消费者则要提高风险意识,务必选择银行或持牌金融机构,警惕 "低门槛"" 秒到账 " 的陷阱,通过公式验算实际年化利率。而金融科技企业更应重拾敬畏之心,将技术创新的重心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上来。
当电子合同沦为 "数字卖身契",当金融科技异化为资本收割的工具,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更是一个行业的未来。唯有让监管长出牙齿,让法律织密网络,让技术回归本源,才能真正守护金融安全的底线。毕竟,没有法治护航的金融创新,终将是镜花水月;脱离伦理约束的资本狂欢,必然以崩塌收场。(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赵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