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政商交往清单——划定交往“红线”,增强交往“底气”
2025-02-26 20:20:47
来源:云南网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为全省政商交往明晰了行为指南,既规范了公职人员的行为,又为民营经济人士参与政商交往提供了保障。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部分,《清单》明确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可依法依规开展的活动。公职人员需立足岗位职责,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可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研讨会、论坛、年会等各类公开活动,邀请企业、行业商会人员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调研等活动,并按规定提供工作餐或缴纳伙食费。同时,要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落实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企业参与政策制定等事务。此外,还可参与企业组织的考察调研、商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经贸交流活动,以及开展评选表彰、培训等工作。
负面清单部分,《清单》则划出了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红线。严禁在履职中懒政怠政,在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严禁在市场准入、招投标、项目审批和申报中对企业设置隐性壁垒;严禁“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截留涉企优惠政策、索取或收受企业财物或不当利益等行为,全方位规范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行为准则。
《清单》倡导鼓励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政商交往,发挥“主人翁”精神,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三大表率。主动建言献策,反映实情,自觉抵制拉拢腐蚀、“围猎”公职人员等行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云南网记者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