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保障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新制定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健全完善的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将保障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
构建“3+6”
闭环监督模式
从专题询问到针对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专题询问“后半程”跟踪监督,推动实现监督“闭环”;从开展单一监督到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链条、闭环式监督……近年来,昆明人大监督更加务实有力,监督刚性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显现。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又把“建立全链条闭环式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纳入首创型改革任务,将以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全链条闭环式人大监督工作机制。
试行办法简洁干练,总共18条。其中明确全链条闭环式监督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中,重点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将以问题建议清单、整改落实清单、问题销号清单“三张清单”为链条,以审议—交办—督办—反馈—评议—公开“六个环节”为闭环,构建“3+6”的人大监督工作模式。
“为确保试行办法有效可行,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还参考借鉴福州市、宁波市、无锡市、楚雄州、文山州等省内外多地的经验做法,并先后向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征求了3轮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杜文介绍,为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作为“首创型改革任务”,试行办法创新提出“3+6”闭环监督模式,即把问题建议清单、整改落实清单、问题销号清单“三张清单”贯穿到审议—交办—督办—反馈—评议—公开“六个环节”中,实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闭环。试行办法中的问题建议清单主要涉及交办环节,整改落实清单主要涉及反馈环节,问题销号清单主要涉及督办环节,并明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审议情况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并提出问题建议清单。问题建议清单主要包含问题和建议两方面内容,问题要具体精准、简明扼要,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议意见草案和问题建议清单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在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并报常委会分管领导签发后,于会后1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交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一委两院”收到审议意见和问题建议清单后,要认真研究处理,制定整改方案,并在60个工作日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落实清单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另行明确规定办理期限的,按其规定。
全程跟踪督办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试行办法中要求,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和整改落实清单,要在提交的规定期限10日前征求市人大相关专委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意见。牵头的市人大相关专委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客观评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落实清单情况,形成问题销号清单。问题销号清单要对办理完成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未完成办理、需要长期坚持整改、需要复核完成情况的问题予以明确。市人大相关专委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问题建议清单、整改落实清单和问题销号清单,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包括: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反馈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对内容重要、处理难度较大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可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专题调研和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未完成办理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再审,持续跟踪督办;对需要复核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审查核实。“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整改落实清单、问题销号清单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并确定是否列为满意度测评项目。
“试行办法的起草,既注重‘限于法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表述保持一致,同时又注重‘优化流程’,将‘三张清单’与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流程顺畅、监督有力。”杜文说。
四类监督事项
优先纳入满意度测评
试行办法中已确定将专题询问、质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认为需要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其他监督事项等四类监督事项优先纳入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满意票数超过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的,为满意等次;满意票数不足三分之二,但加基本满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票数加基本满意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为不满意等次。测评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于60个工作日内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并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若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
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报告,反馈被测评单位,并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向昆明市人大代表通报,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