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 规范国庆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2024-09-25 08:04:4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9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从事旅游、餐饮、住宿服务、商品销售等广大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国庆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经营单位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所有商品和服务要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严禁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的旅游环境。

国庆节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编辑: 王奕然 责任编辑: 劳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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