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教育惩戒不仅要赋权还要让教师敢于使用
2024-09-10 14:27:4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近年来,这一在教学实践中常困扰不少老师的问题,如今得到了国家的明确答复。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教育惩戒权话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一边是部分学生需要老师严格管教,家长也希望老师进行有效管教,一边是部分老师不敢管、不能管,“管”重了可能会被认为是体罚学生,甚至可能被家长投诉,教师的惩戒权得不到保障。现在,《意见》的出台将教育惩戒权纳入法治轨道,但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教育惩戒权马上就能落地,转化为实际的教育实践和成果。在实际操作层面,《意见》还有待完善细致的规定,明确标准和界限。

无庸讳言,这些年来,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用教育和爱感化而不处罚学生,已经成了一种理论正确。而在部分家长心目中,学校和教师变成了服务提供者,应该解决学生的多元需求。那既然是服务者,又哪能惩戒“客人”呢?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教师实行教育惩戒权增添了不少顾虑。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33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1%的受访者觉得在日常教学管理中,教师不敢惩戒学生的情况比较普遍。调查中,81.0%的受访者是中小学生家长。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家长群体的诉求各不一样,在实行教育惩戒权方面也很难做到统一支持。有媒体记者在采访中就发现,哪怕同一个班,家长们的分化极为明显——怨教师作业少了不负责的VS怪教师作业多了太卷的;走艺体赛道不想抓学业、不愿参加延时服务的VS双职工家庭恨不得孩子24小时都在学校的;希望学校多开展春秋游或文体娱乐活动VS不希望学校“折腾”自己和孩子的等等。家长群体认知的不一样,在教育惩戒层面就表现为对于惩戒的接受程度不同,老师眼里的惩戒可能是家长眼里的体罚。这让老师们在管教中无所适从,让教育惩戒也渐渐被虚置,出现了教师“不好管、不敢管”,学生“打不得、骂不得”等情况,负面效应日趋凸显。

这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为教育“纠偏”,为教师合理惩戒“撑腰”,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六种情形老师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将惩戒手段进行细分,针对不同情形可以使用一般、较重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以及“教育惩戒的七条红线”。但这些规定更多是原则性的指引,教育实践中碰到的情况更为细微复杂,需要更详细明确的规定,方能打消教师的顾虑,在实践中敢于使用。中青网的调查中也提出,维护教师适当的教育惩戒权,65.7%的受访者建议通过细化案例解读的方式,让教师明确具体的边界。通过细致的规定,明确标准和界限,并纳入到校规、班级条例中,通过下发告家长书的方式,让家长、学生都清楚,这不仅让老师在实施中更有分寸,也能让家长更放心。

总之,要想真正发挥好教育惩戒的作用,仅靠教师一方是远远不够,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教育惩戒的规范体系,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和指导;学校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监督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确保教育惩戒的权力不被滥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并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目标。(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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