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开展“见犊补母”补助 每头最高800元
2024-06-07 07:58:26      来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征求意见稿》明确7条措施,包括开展“见犊补母”补助,每头补助不高于800元。

引进优质种源拟获补助

《征求意见稿》从优质种源引进、良种推广、饲草料产业发展、产业链延链、动物疫病净化、肉牛生产、金融政策支持7个方面提出产业发展措施。

在优质种源引进方面,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公牛站或种牛场,从省外或者国外引进种公牛的,每头按2万元补助;引进种牛胚胎的,每枚按1000元补助;引进国外同品种冻精的,每剂按50元补助。3种引进方式可同时申请补助,单个主体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在良种推广方面,支持扩大短角牛、西门塔尔牛、云岭牛、文山高峰牛、槟榔江水牛等品种的良种覆盖面。对省内种公牛站从省内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地方牛资源种牛场引进种公牛的,每引进1头补贴2万元。

在饲草料产业发展方面,对肉牛年末存栏15万头及以上且年新增肉牛存栏5%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500万元;对肉牛年末存栏10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且年新增肉牛存栏5%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300万元,对肉牛年末存栏10万头以下的,且年新增肉牛1万头的县(市、区)每年给予奖补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饲草料产业发展以及现代设施升级。

加快推进肉牛活体贷

在产业链延链上,对省内肉牛集中屠宰企业具有云南省产地检疫证明且年屠宰量达到2000头以上的,按每头200元给予奖励,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在本省从事肉牛养殖或屠宰的企业拓展产业链,开发牛肉产品、打造产品品牌,对企业年上税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主体,按照上税额的20%补贴,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动物疫病净化上,对通过省级净化场评估的肉牛养殖场奖励30万元,通过国家级净化场或国家级无疫小区评估的肉牛养殖场奖励50万元。

在发展肉牛生产上,每年支持一批县(市、区)实施养殖户及合作社肉牛提质增量项目,由项目实施县编制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照肉牛存栏量排序遴选20个县(市、区)实施项目,对辖区内能繁母牛存栏10头至50头的养殖户及合作社开展“见犊补母”补助,给予每头产犊母牛不高于800元的补助,每个县支持资金500万元。已在当地享受同样政策的养殖户及合作社不重复补贴。

在金融政策支持上,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将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肉牛活体、肉牛养殖保险单、土地经营权纳入可接受抵质押品目录,探索开展相关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肉牛活体贷,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肉牛养殖保险、价格保险,降低养殖风险,对自主开展肉牛保险的县(市、区),在州、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险费不低于30%的基础上,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奖补支持。(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

编辑: 毛文蕾 责任编辑: 钱嘉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