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嵩明县“一日办结”群众投诉 违规用地复耕复种
2024-06-05 20:03:25      来源:微信公众号“昆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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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有群众反映,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河西村4亩基本农田被占用建设活动用房,破坏生态环境。接到这一群众投诉问题后,嵩明县高度重视,立即核实、迅速处置,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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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4亩基本农田被占用,建设活动用房”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其中1.8亩用于建设辅助性农业设施用房,用地经过政府备案,符合相关规定。另外被占用的1.07亩地铺了碎石,用于临时停放车辆、大型农用机械。对不合规用地,当地政府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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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牛栏江镇

副镇长 李红俊:

“当天下午就组织机械对1.07亩基本农田进行复耕,14号就把稻田的秧苗种下去 完成问题的整改。”

当地村民表示理解并支持问题整改,同时表示,今后将自觉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为了保护牛栏江,嵩明稻乡河西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流转河西村委会300亩土地种植有机水稻,土地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有机种植方式大幅度降低了化肥、农药、农膜使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牛栏江崔家庄国控断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该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2024年1-4月平均水质为Ⅱ类,优于考核目标,反映的“破坏牛栏江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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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嵩明县将严格落实《牛栏江镇耕地保护实施方案(试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坚决防止“非粮化”问题反复、反弹。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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