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南京自行车无牌被罚 普法与执法需同步推进
2024-04-24 23:36: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江苏南京一位市民因骑自行车没有牌照被执勤交警罚款50元引发广泛关注,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也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针对本事件,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4月24日发布通报称: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交管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一处理结果彰显了相关部门对错误行为的纠正态度,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暴露出法规执行中的存在的漏洞和缺陷。

法规的制定只是法制建设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确保法规的贯彻落实。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新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经明确规定自行车无需上牌,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出现了对法规理解不清、执行不当的情况。这暴露出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新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程度不足,也反映出法制培训在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性。执法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掌握并准确执行法规是其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执法部门还应积极向公众宣传新法规,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减少因误解而产生的执法冲突。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的法规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还可以利用新媒体等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易懂的方式普及交通法规等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到法规执行中的监督和纠错机制。当执法行为出现错误时,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这样才能确保法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南京自行车无牌被罚事件虽然是个别案例,但却折射出了法制培训在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性。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加强法律法规普及,完善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机制;增强法制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与普法同行,共同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邓国梅)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