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都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与隐患。今年的“3·15”晚会,又一批黑心商家暴露在聚光灯下:制造水军的“主板机”,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不防火的“防火玻璃”,不能灭火的“灭火器”,还有涉嫌欺诈和不当牟利行为的金融App及利用焦虑收割消费者的婚恋平台……
不可否认,“3·15”晚会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集中发声的平台,使得许多平日里难以被关注的问题得以曝光。但这样的曝光,更多的只是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而非根本解决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虚假宣传、隐私窃取等问题,它们并非只在“3·15”这一天存在,而是时刻都在影响着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一年一度的“3·15”晚会来维权,而是要将维权意识融入到生活中的每一天。
首先,政府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严惩不法商家与劣质产品,确保市场公正。其次,企业应秉持诚信原则,合法经营,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杜绝夸大宣传和欺诈行为,共同构建诚信市场环境。
尤其是监管部门的角色,不应仅限于在“3·15”这一天进行集中曝光和整治,而应是全年无休的监督和执法。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0.62万件,比上年增长10.6%;罚没金额105.35亿元,下降22%,办案数量和罚没金额自2018年以来首次出现“一增一减”,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取得重要成效。对于曝光出来的问题,监管部门不仅要让违规者承担经济损失,更要让其付出法律代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以“护民生”为中心,深入推进“铁拳”行动,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主题。
作为消费者,自身也要树立更强的维权意识,不能仅在“3·15”这一天关注自己的权益,而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对于任何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都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权。同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今年的“3·15”晚会虽已落幕,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永不止步。我们更期待社会各界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相信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共筑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固屏障。(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