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草特色产业园区创建须具备7项条件
2024-02-20 08:07:5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云南省林草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创建云南省林草特色产业园区应具备7项条件,助推林草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换迈进。《办法》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

《办法》由总则、创建与认定、评价与管理、附则4章,共15条组成。林草产业园区的创建主体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林草产业园区创建、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为林草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按《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云南将重点推进18个林草产业园区建设,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示范园区。

《办法》明确,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创建认定。林草产业园区的创建期不少于1年,创建主体应当履行培育和建设职责,强化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园区创建工作。园区命名方式为云南+地名+林草产业园区或云南+地名+产品名+林草产业园区。

此外,园区每年须报送上年度园区总体运行情况;每3年对园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评价。有未通过全面评价,不按规定提供监测材料,拒绝参加监测评价等情形的,将取消林草产业园区命名并摘牌。

7项条件

产业园区以林草产品加工、贸易、服务为主。园区内林草主导产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林草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具有明显的林草特色和优势,创新能力强。

产业园区在区域经济中地位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含)以上或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2家(含)以上。

产业园区符合云南省产业园区及工业产业布局的相关规划。林产工业类园区林草产品加工、贸易、服务等业务年收入15亿元以上。森林食品、木本油料等其他类园区林草产品加工、贸易、服务等业务年收入8亿元以上;牧草种植、草种繁育等草产业类园区草产品加工、贸易、服务等业务年收入2亿元以上。

产业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

产业园区规模与环境承载能力、生产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相适应。

产业园区生产布局合理,企业加工、生产、仓储、物流、交易等设施设备和管理规程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产业园区具有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法律、金融、物流等服务组织体系完备、运行顺畅,能够满足园区企业的需要。

编辑: 李涛 责任编辑: 钱嘉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