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周文杰:市场有效 政府有为 企业有利 昆明市工业项目用地跨入“标准地”时代
2023-12-23 10:00:22      来源:昆明信息港

一把手谈改革

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探索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经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2023年1月29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拟定,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工业项目用地跨入“标准地”时代,工业项目建设投产进入“快车道”。

当好排头兵

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是指带“标准”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管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相关区域评估,根据区域评估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政策等制定投资、产出、能耗、税收等标准,向社会公告。企业通过出让取得“标准地”后,须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可在优化供地方式、提高供地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自2022年12月,安宁产业园区完成昆明市首宗“标准地”出让后,昆明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快速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共供应工业用地111宗、6954.68亩,其中,以“标准地”方式供应32宗、2711.31亩,以“标准地”方式供应面积占供应总面积的39%。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

重塑供地流程

构建全过程服务监管新模式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事先作评估、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核心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一是事先作评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管委会统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11项评估事项。对进入该区域、符合产业功能定位和规划要求、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评价成果,无需单独开展相应评估评价事项。二是事前定标准,明确拿地要求。政府、管委会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设定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与单位排放标准等5项控制性指标及区域修正系数,在具体“标准地”地块公开出让前,将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与出让公告一同发布,便于企业提前了解具体要求。三是事中作承诺,加快审批进度。企业竞得土地后,土地竞得人与政府、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对地块出让条件、环境、能耗、经济指标等标准进行约定,并对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由政府、管委会对监管协议内容进行监管。按照“提前办、同步办、并联办、容缺办”的总体思路,实行“标准地”承诺制审批,用地企业签订“‘标准地’使用承诺书”,承诺书通过指定场所、媒体向社会公开后,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四是事后强监管,提高利用效率。对照地块出让要求及“‘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对在各阶段验收中未达到监管协议约定的标准要求、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监管标准的,政府、管委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核验不合格的,启动地块的收回机制,加快土地要素流动速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改革集成

改革叠加效应鲜明显著

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协调推进,多项制度有效串联,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拿地成本进一步降低。一方面,原来由企业承担的区域评估费用,现在“标准地”出让前,由政府、管委会负责提前开展区域评估并完成通平等工作,变“企业单个项目付费”为“政府统一打包买单”。另一方面,由于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比如,安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现了“交地即交证”,助力企业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二是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倒逼政府加快推进土地报批、收储等工作,推动“多评合一”和成果共享共用,提前启动片区区域评估。同时,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审批,大大加快了审批进度,缩短企业拿地时间,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根据高新区、安宁产业园区评估,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为企业缩短约15-30个工作日的规划用地审批时间。安宁产业园区还开展“店小二服务”,做到“全程服务到位”“审批代办到位”“要素保障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政策兑现到位”等“五个到位”,全程参与、全程对接、全程协调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极大优化了营商环境。三是要素配置进一步优化。政府、管委会根据不同产业类型,设定不同的指标体系,采取差别化的供地模式,实现土地要素精细化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的产业类型、规模大小、发展情况等,通过公开竞争取得适合土地,并承诺相关事宜,适应企业发展规律。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土地要素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土地利用进一步高效。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还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促使企业在“标准地”上赛“亩均”,督促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并且设置了相应的违约条款,提出了退出机制,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

通过一年以来的探索实践,全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企业负担更加减轻,要素配置更加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高效。同时,也还存在部分园区前期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园区受财政资金等因素影响,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尚未实现零的突破;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管委会如何依据协议对企业进行监管还面临挑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各级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推进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强调研督促,收集改革困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加快改革步伐,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土地要素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