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0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十章46条,明确了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并立足云南实际,根据声环境保护需要,针对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谋划了九项重点任务,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是云南省今后一个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抓好源头管控、打好技术基础、补齐领域短板、强化机制弱项、紧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结合各类噪声特点,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社会共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提出,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实施方案》谋划了九项重点任务:
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科学划定、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
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噪声源管控。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严格工业噪声管理,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细化施工管理措施,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重点。
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域分步治理。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污染防治。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综合管控,加强公众场所噪声监管,完善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举措。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发挥科技教育支撑作用。健全法律体系和标准规范,强化科技教育支撑。
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明确防治责任,引导全民共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实施方案》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营造安宁和谐生活环境。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源头防控。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和调整、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任务,加强从规划源头管控噪声污染。聚焦重点,分类管控。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稳中求进,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多措并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提高。齐抓共管,社会共治。
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汇聚治理合力,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记者 杨萍 实习生 马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