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各族人民要心手相牵、团结奋进,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蓬勃开展起来。
昆明市正加快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民族特色鲜明、民族文化气息浓郁的春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尤其重要。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全力培塑“融荣与共、幸福春城”创建品牌,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昆明路径”。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必须以党的严密的组织体系汇聚磅礴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强大优势,用心用情用力搭建党群“同心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引导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做好民族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昆明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1+1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学习、会议、督查、信息、考核五大制度,高效推动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在城市民族互嵌区、多民族散杂居县、自治县及边疆民族聚居区“四位一体”全域创建格局。新起点上,要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集中攻坚、持续发力,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形抓手。昆明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全市重点中心工作交叉配合,围绕“六个春城”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实践证明,各民族团结一心、亲如一家,是昆明各项事业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保证。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方有枝荣。昆明市积极推动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相适应相匹配,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基础,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真正转化为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得民心,顺民意。全市各级要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充实内容、突出主体、丰富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推向纵深,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局性工作、基础性事业来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各族群众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果。(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