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实际利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12月14日,昆明市商务局在昆明召开2023年全市吸引和利用外资业务会议暨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座谈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外资调度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培训;在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介绍了昆明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整体情况,对外商投资优惠政策进行宣讲,围绕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开展圆桌对话,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邀请企业分享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听取外商对改善投资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
“我们梳理了近期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同时,通过圆桌会议形式,了解外资企业在项目落地和项目的生产经营当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陈莉表示,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今年以来,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昆明市商务局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和宣传,利用“投资中国年”的相关活动,向外推荐外资项目落地以及投资政策。同时,组建了昆明市服务外资专班,为外资项目提供服务,为外资企业解难纾困。为实现精准招商,昆明市商务局还成立了招商专班,针对外资项目以及商贸项目进行精准招商,推动高水平开放,促进交流、增进合作,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让昆明成为投资的热土。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层面为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支持外资企业深耕发展,进一步吸引和利用外资,出台了一系列意见和政策措施。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进一步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政策措施》,对国家层面的《意见》逐条落实,出台配套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提振外商投资信心,进一步推动全省外资工作。
2023年10月,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云投促发〔2023〕11号),在《云十条》(云政发〔2019〕20号)基础上,增加了对制造业外资项目的奖补力度。对年实际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新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 (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他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对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增资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他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奖励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
据悉,昆明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外资处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磨憨合作区商务部门和外资工作部门负责人,外商投诉工作业务骨干,外商投资企业代表,云南省国际贸易学会、昆明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等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