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哭闹的时候,给他们递上手机、打开电视和平板电脑,就能瞬间安静下来,每天抱着手机咯咯笑,学着低俗的网络烂梗,把网络段子当成科普信息,恨不得24小时黏着电脑不理人,无奈的家长天天都在和电子产品较劲,如何让未成年人在“触网”的过程中把握好度、让他们安全用网成为了现实“难题”。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有了专门性的综合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用网有了更系统的法规遵循。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问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过去实施的 “青少年模式”全面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实现应用软件、应用商城和手机电视等硬件三方联动,让父母可以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和系统设置等多种方式一键进入未成年模式,不再需要父母在应用和硬件之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逐个进行设置。
不过《条例》也表明,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问题上,父母仍然是十分关键的角色,在利用好“未成年模式”等技术手段之下,仍然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监督,引导他们合理分配上网时间,不沉迷网络,更多亲近社会和自然,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品格和健全人格。
未成年人在网络上接触的信息内容会深刻影响着未成年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与塑造。因此,《条例》也规定,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如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模仿(如网络烂梗)、养成不良嗜好、产生极端情绪等信息,不得在平台的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作为监护人,我们应当以《条例》为遵循,遇到可能影响未成年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时,向平台或有关部门举报,同时引导未成年人浏览利于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防患于未然。
网络欺凌作为一种新兴的欺凌形式,《条例》也给予了重点关注。《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问题,《条例》也进行了相关规范,如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与社交等相关平台需要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同时,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禁止租售游戏账号给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做好未成年人的把关人,防止他们在网络消费中产生不良价值倾向,同时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总之,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方合力,希望全社会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遵循,知法、懂法、用法,当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