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近期,昆明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10月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试行半年以上的19件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评估,以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保障权力运行规范。
“试行文件在一段时间内为推动工作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它也有‘试用期’‘保质期’。当形势任务、客观情况、上级规范出现变化,原先试行的文件也要因时而变,如不及时转正、修改、废止,将混淆制度依据,影响执行权威,制度本身也会丧失‘生命力’。”昆明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强调。针对这一情况,昆明市纪委监委制定评估方案,组成由法规室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参与对19件试行文件的评估。
本次评估重点对文件的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评估,聚焦“时、度、效”三个维度,建立“六个是否”评估指标,明确评估责任,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制度制定部门对照“六个是否”对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六看”,客观评估文件试行情况。从文件制定目的看,规范性文件是否得到遵守和执行、达到预期效果;从文件内容看,是否解决具体问题,程序简便、易于操作;从实施过程看,是否存在问题;从制度衔接看,是否依然保持与上位法相一致,与其他制度协调衔接、配套制度健全完备;从文本规范看,表述是否规范准确,有无歧义;从工作必要看,是否需要继续实施。
昆明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在征求起草部门、省纪委省监委法规室意见以及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对试行半年以上文件进行评估的情况报告》,提出文件正式施行、修改、废止的明确建议。
本次评估工作共评估文件19件,推动正式施行8件、修改后正式施行6件、废止5件。“正式施行的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按时限要求,按程序印发正式施行;修改后正式施行的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修改后按时限要求、按程序报昆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正式施行;对废止的文件,自评估结果通知印发之日起宣布废止,杜绝长期试行‘过期’执行,保障权力沿着规范化轨道运行。”昆明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昆明市纪委监委将把评估工作与规范性文件清理紧密衔接,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文件质量、严密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凌娜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