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985名校硕士因本科普通被多家企业婉拒”冲上热搜,多位2024届毕业生表示第一学历似乎成为“污点”。“第一学历”歧视,不仅损害劳动者平等就业,还影响受歧视群体发展的积极性,产生恶性循环。
一些企业明确不招录“本科双非”院校学生,只因第一学历一般而被忽略或者婉拒。然而,“第一学历”不是法定概念,说法也无依据。早在2014年8月,教育部对网友提问就作出回复: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最高或最后的学历,没有使用“第一学历”概念。如果一定要强调“第一学历”,小学、中学也是学历。可见,“第一学历”的说法不过是社会存在的刻板印象,这一刻板印象可能导致求职者无法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并有违公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院校逐年扩招,就业竞争压力加剧。据教育部统计,2024届高校毕业人数高达1187万人。市场供需失衡,求职数远超各行业提供的岗位数,从企业角度看来,“第一学历”成为便捷的筛选方法,而且很多管理者认为,名校毕业,等于基础好。这种观念显然有失偏颇。对于一些高考失利,但继续求学获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学子而言,在此过程中他们的努力和韧性,比同为普通学历的求职者更胜一筹,其实际能力与企业需求可能更为适配,不能只因“第一学历”被埋没。
2021年10月22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可见,相关规定早已存在。但即便如此,依然有用人单位会因为“违法风险”较小,而“冒险行事”。
英雄不问出处,但求职若以第一学历来定,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有违正确招聘观,是对公平和机会的侵犯。学子们因为第一学历歧视而不愿继续求学,降低广大学子继续求学的积极性,破坏了第二学历的发展,造成人材培育的恶性循环。
鉴于此,国家在法律层面应予以明确,禁止招聘过程中出现第一学历歧视的行为,禁止用人单位以第一学历作为“选人”标准。同时,简化求职者维权程序,便于低成本维权。企业单位应转变刻板印象,树立正确的招聘观,考虑就业者除学历外的其他技能,如专业实际操作、沟通技巧、创新能力等,综合评估与岗位的适配度,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用人单位减少偏见,才能减少学历歧视,促进就业公平,从而让广大学子减少焦虑,积极求学。(评论员 柴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