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红嘴鸥飞临滇池海埂东码头,截至10月23日上午,约有5000只红嘴鸥,昆明的观鸥季即将到来。为加强红嘴鸥在昆明越冬期间的保护,昆明市召开了2023年度红嘴鸥保护联席会议,对栖息地觅食地进行消毒杀菌、开展投喂、监测巡护、保护执法、疫源疫病防控、鸥粮销售、文明观鸥等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红嘴鸥保护工作。
严格鸥粮生产
做好科学投喂
在红嘴鸥投喂上,要坚决避免发生因错误投喂影响红嘴鸥健康的问题,中标企业昆华科技公司要严格参照《红嘴鸥补充饲料地方标准》生产鸥粮,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对生产和销售的鸥粮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鸥粮质量达标。
昆明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定点采购符合标准的鸥粮,组织安排好投喂工作,各发放点、免费投喂点要摆放在明显位置,设立醒目标志。没有安排义务监督员的投喂点或县区,由当地林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投喂。要针对极端天气和异常情况,安排人员做好应急投喂,防止因缺乏食物导致红嘴鸥挨饿的问题发生。
要科学投喂,鸥粮要投放到堤岸边或水岸上的陆地区域,不能投放到水域里,防止污染水体。
规范鸥粮销售
保证红嘴鸥进食安全
红嘴鸥是以鱼虾为主的杂食性野生动物,而《红嘴鸥补充饲料地方标准》正是按照红嘴鸥食性需求,由一定比例的粗脂肪、粗蛋白、粗纤维、赖氨酸等组成,能满足红嘴鸥的营养要求。
各辖区范围内的销售摊点要严格执行2022年2月市政府批准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嘴鸥保护工作方案》、2022年11月下发的《昆明市红嘴鸥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红嘴鸥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5月31日制定下发的《海埂大坝等重点区域观鸥整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市场监管和城管部门要合理确定鸥粮销售网点(摊位),办理鸥粮销售网点(摊位)经营资格,关停非法鸥粮生产企业,取缔非法经营鸥粮的销售网点(摊位)。
经批准的鸥粮销售网点(摊位)只能售卖符合标准的鸥粮,禁止售卖面包、饼干、狗粮以及发霉、变质等不符合标准的鸥粮。同时引导市民投喂符合标准的鸥粮,确保红嘴鸥的进食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红嘴鸥的保护。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牵头进行检查、抽查、暗访,对工作不到位的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向市委目督办报告,并在平安昆明考核中扣分。
加强监测防控
落实值班制度
要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对红嘴鸥栖息觅食地定期进行消毒、防疫、巡护和监测,对受伤的红嘴鸥及时送交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组织救护。
昆明市各县区林草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的畅通。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将开展红嘴鸥环志,并采集红嘴鸥血清、咽喉拭子、泄殖腔拭子样本,对禽流感等疫源疫病检测。
加大宣传保护
形成良好氛围
要开展红嘴鸥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红嘴鸥基本知识和科学投喂方法,引导市民科学爱鸥、文明护鸥。在红嘴鸥栖息觅食地要设立标识牌、警告牌,西山区、五华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盘龙林草部门,度假区、阳宗海管委会要在海埂大坝、海埂公园、民族村、大观公园、环西桥、翠湖公园等地全文宣传省人大批准的《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公布各地的举报、救助电话,制作固定永久性标牌。要增加宣传保护频次,形成人人爱鸥、人人护鸥、文明观鸥、科学喂鸥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高执法强度
树立威慑力
加大红嘴鸥保护执法力度,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重点对滇池、海埂大堤、翠湖、大观楼等红嘴鸥集中地进行检查,对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等行为进行制止,对猎捕、猎杀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禁止在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地,燃放烟花爆竹、擅自放飞无人机等惊扰红嘴鸥。
充分发挥红嘴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巡护频次,有效利用林草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危害红嘴鸥的案件线索,切实依法保护好红嘴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左学佳 文 龙宇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