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扬诚信典型】李艳梅:党员先锋模范和巾帼创新示范带头人
2023-08-10 10:40: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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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小街镇秧田村委会秧田下村李艳梅家庭现有人口12人,四世同堂,是一个家庭和睦、事业有成,让人羡慕的幸福大家庭。从90年代开始从事药品经营,经过20余年辛勤耕耘,现拥有批发(零售连锁)总部1家、直营药房(门店)35个,员工122人,业务遍布全县各乡镇(街道),配送下游客户2000余家,覆盖云南省部分州市县及下辖乡镇和省外部分城市,分别被嵩明县妇联授予“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称号,县女企业家协会授予“热心公益奖” “协会贡献奖”,被县红十字会颁发捐赠抗疫物资“荣誉证书”,昆明市春雷少年儿童基金会授予“救助失学女童捐资证书”,被秧田村委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起到了党员先锋模范和巾帼创新示范带头人作用。

开拓进取、业绩突出

自结婚以来的二十几年间,夫妻二人从沿街摆摊卖布匹开始再到开设药品零售药店,通过自己的双手和辛勤耕耘,慢慢走上创业道路,经过20多年的经营与积累,目前李艳梅创办的云南康舒源药业有限公司批发加35个零售药店遍布嵩明全县各乡镇,为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提供了便利。

经营中李艳梅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宗旨,赢得了嵩明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为保证药品经营管理质量,在嵩明县民营药房中率先建立了内部的局域网,覆盖企业所有业务流程的局域网,系统稳定、网络环境安全。符合国家新版GSP实施和规定。使用的系统覆盖了企业的采购、收货、验收、养护、销售、复核、运输、等环节,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为嵩明民营药房的经营管理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

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为女职工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等,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重走红军长征路、清理垃圾、文体娱乐等活动,丰富了女职工的业余生活。以良好家风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营造全公司员工以优秀家风持家治业,公司上下一条心,和睦友爱,累计化解员工家庭矛盾纠纷20余次,对多名困难员工分别予以工作生活上的帮助。

近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李艳梅的公司为嵩明的妇女同胞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人次,工作中积极鼓励员工进行能力提升,给每个员工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公司员工32人取得国家级执业药师资格证,7人取得了省级药师资格证,在岗参加学历提升的药学大专学员15人,本科学员6人。提供机会让员工到国内多家大型同行企业交流学习。让员工的自身价值得以体现。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培训,实践,锻炼,让企业女性更加自信独立;在她的带领下训练出一批敢想、敢做、敢闯、多才多艺的时代新女性。

不忘初心、回报社会

公司发展壮大后,一直积极支持公益活动,带领员工到农贸市场、兰茂广场等人流密集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过期药品危害知识普及宣传,并为群众提供“过期药免费换新药”活动,利用遍布全县各乡镇的13个营业网点,为当地老年人提供免费的血糖、血压监测,深得当地老百姓好评。积极参与昆明市“救助失学女童”活动,目前参加博爱阳光助学活动,资助3名大学生在校就读,2020年向县红十字会捐赠新冠疫情防控一次性口罩等物资价值4.43万元,2021年向县红十字会捐资疫情防控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110万只,价值55万元;2022年向县红十字会捐资疫情防控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20万只,价值7万元;分别被嵩明县妇联授予“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称号,县女企业家协会授予“热心公益奖” “协会贡献奖”,被县红十字会颁发捐赠抗疫物资“荣誉证书”,昆明市春雷少年儿童基金会授予“救助失学女童捐资证书”,被秧田村委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起到了党员先锋模范和巾帼创新示范带头人作用。(昆明信息港)

编辑: 黄彩英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