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7-19 16:59: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

政府是营商环境的塑造者,企业和企业家则是营商环境最直接的感受者。政商关系如何,既是决定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二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构建积极健康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对于净化政治生态、经济环境和社会风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构建积极健康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保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要把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既要“走出去”,常态化开展企业家座谈,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交往,听取意见建议,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与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的良性联系;又要“请进来”,邀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切实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构建积极健康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要结合党规党纪研究制定并出台规范政商关系的相关制度,以公私分明为原则,详细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底线,建立“亲”“清”权责明确、边界清晰、交往规范的新型政商关系,形成“官”要按纪律规矩办事、商要按市场规律出牌的良好氛围,同时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化解“谈商色变”清而不亲的顾虑,实现企业与政府保持依规依法、界限分明、公开透明的沟通与合作。

构建积极健康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要营造民营企业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氛围。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同向发力、有机结合,督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廉洁从商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引导民营企业家“亲”政守法、诚信廉洁经营,打消投机的念头,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行业规则、不打乱市场规律,以良心品质和诚信经营铸造企业品牌。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综合分析研判,作出恰当处理,对虽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坚持以教育为主,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民营企业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评论员 廖永松)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