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20条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着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23-07-13 20:12:3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扩大就业容量、促进稳岗扩岗、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措施》明确,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36个月)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培育一批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的人才及企业。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利用现有电商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

《措施》提出,要重点支持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措施》中还明确了多项就业补贴政策。《措施》明确,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省级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