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经营主体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限期
2023-07-13 19:01:00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云南某门业有限公司因未报送上一年度年报,被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结合其违法行为轻微且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的情况,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约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为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公告,决定对经营主体逾期年报行为优先采取行政约谈等包容审慎监管举措、给予1个月宽限期。
公告通知,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主动改正、补报2022年度年报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的,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推广信用承诺,培养企业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开展事前警示,年报监测预警助力企业化解失信风险;给予宽限期,对逾期年报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实施“两书同达”,引导失信主体及早纠正失信行为。近年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不断推出新举措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包容审慎、精准有度的监管,坚持处罚有尺度、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为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