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财政已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达30亿元,加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等,支持就业创业的资金已达52亿元。”6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宁,在省政府“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上谈及财政部门支持就业的举措时这么说。
邹宁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稳就业既是稳经济、稳社会,也是稳民生、稳人心。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支持做好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达5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超1500万人以上,将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的目标任务。
稳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增强活力促进就业。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最大幅度税收优惠。调剂下达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2.28亿元,支持全省各地足额、及时落实失业保险金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返还。安排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1.89亿元,调动企业设立并不断扩大见习岗位的积极性,争取在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2万个,组织就业见习不低于1.5万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给予10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扶持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筹措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16.71亿元,支持全省向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60亿元,带动就业超4万人;专项安排0.52亿元资金,支持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园建设,支持优秀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筹措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78亿元,支持全省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达60万人次,支持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和创建,提升劳务竞争力,推动“滇字号”劳务品牌成为重要的“就业名片”和“质量认证”,助力打造技能人才高地,提升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让更多人在“好就业”的基础上“就好业”。
兜牢底线帮扶就业。持续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持续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坚持就业援助和生活保障相衔接,着力兜牢就业困难人员的民生底线。(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