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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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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曾子芮 责任编辑: 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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