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3年4月24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问小明 聊天、提问、推荐
AI总结 记录阅读笔记
返回顶部
2023-06-15 08:07: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大 中 小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3年4月24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编辑: 曾子芮 责任编辑: 孙红亮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2008-2026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