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昆明垃圾分类今起“有法可依”我们每个人更应“依法而行”
2023-06-01 14:17:22      来源:昆明信息港

5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在法律层面得以实施,将给昆明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深刻且有意义的变化。

实际上,我国提倡垃圾分类要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北京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七十年,这个利家利国利社会的措施之所以进展如此缓慢,是因为垃圾分类和生活习惯、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密不可分。经过多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市从经济层面也可以有能力承担这一责任,《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可谓水到渠成。

《条例》未颁布之前很长时间,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对于老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打击很大,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不高;二是有关单位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条例》实施后,针对这些因素,昆明将建立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运企业双向监管机制,通过教育和考核机制解决,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通过解读《条例》,我们不难发现很多类似“双向监管机制”的亮点,这些亮点解决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多年的难点和痛点:一个是建立了原则和目标。《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其中特别说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可以看到这个原则既体现了《条例》严肃性,又避免了一刀切、罔顾现实情况的“冒进”,造成浪费;目标则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个准则,从源头到结尾准确诠释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意义。

此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之所以不能到位,是因为整个管理链条参差不齐,没有形成一个可以执行的闭环。从《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从规划、土地供给、主管部门、资金预算,一直到法律责任等诸多环节,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执行层面的基础;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可回收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定具体的收费办法和标准等等,表明了昆明对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细致考虑以及信心和决心。

在强调《条例》在法律地位上严肃性的同时,我们从中还看到了温情的一面,例如“全社会应当尊重环卫作业人员及其劳动成果”“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学校环境教育内容”“通过表彰、奖励、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等等,体现了法律的人文情怀。手段只是保证实施的过程,最终的目的还是建设我们共同美好的家园。

所有的章节,都看出了全民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每个人都不应成为短板。《条例》从今天起就正式实施了,希望社会的每一分子按照各自的义务与责任,做好这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事无巨细、念兹在兹。家园的点滴美好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春风十里,不如有你。(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杨雁)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