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5月29日)
2023-06-01 08:19: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3〕1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稳面积、稳产量、扩大豆、扩油料、提单产、提自给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0.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4万吨以上。在适宜地区推广鲜食玉米、冬早马铃薯种植,推广4.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8.68万亩油菜。加大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建设0.2万亩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禄劝县、寻甸县2个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严防“割青毁粮”,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全面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从严查处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严格落实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市工作安排,推动土地违规违法问题整改到位、流出耕地及时足额补充到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恢复任务。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和验收,确保新增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坚持良田粮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以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县区为重点,稳妥有序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试点工作。持续开展耕地撂荒情况排查,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利用。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三)抓实抓细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任务,不断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和育种联合攻关,力争花卉、蔬菜主栽品种自给率分别达14%、18%。遴选创建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力争供种保障率达70%。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种业基地、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圃(圃场),认定一批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圃(圃场)。推进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优势主导品种种业自主研发,努力让各重点产业种子使用国际国内最优成果。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大力发展青贮饲料,推广巨菌草种植0.2万亩,提高饲草料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产业,实施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试点建设,打造林下经济基地10个。推广食用菌种植技术,巩固提升4个、新增3个食用菌种植基地。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粮食应急加工、储运及保障中心运营管理。强化生猪稳产保供,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4万头、生猪出栏量达225万头。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强晋宁区、宜良县、嵩明县、寻甸县等“南菜北运”基地建设,确保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7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60万吨以上。扩大牛羊肉加工、奶业生产和水产养殖,确保肉蛋奶总产量达6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2.5万吨。加强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大力提倡健康饮食,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

(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完成省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将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编制昆明市水网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寻甸县龙泉水库、东川区小河水库等4件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完成石林县三角水库灌区年度建设任务。做好农田水利与灌区骨干工程有效衔接,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灌区节水管网工程体系覆盖,将灌区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完成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7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推进水权、水价及投融资改革。

(七)发展高效现代设施农业。重点围绕30亩及以上连片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全市可用设施农业用地图斑数据库,以花卉、蔬菜、小浆果、规模养殖等领域为重点,加快绿色化、有机化、高端化设施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数字种业等,建设2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完善粮食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加快5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县区按规定统筹有关涉农资金,对利益紧密型联农带农富农设施农业项目给予信贷贴息。

(八)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在智慧农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形成一批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成果,力争搭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个,突破农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6项;争取国家和省级实验室、农业联合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等在昆明布局,推进产业技术研究应用。推进富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加大先进农机推广应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确保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加快农业气象服务、旱涝灾害防御、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

(九)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市县联动、有效贯通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选派科技特派员100人,组建科技特派团2个,深入田间地头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支持县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与科研院所、企业联营联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多渠道引入和整合科技资源进入农村、服务农户,鼓励科技特派员、中小科技企业、农技专业人员以技术、资金等方式入股,加强与农户合作经营,打通“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

三、推动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聚焦粮食和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林果、山地牧业、特色水产、中药材、烟草、天然橡胶、乡村旅游,以及茶叶、咖啡精深加工“1+9+2”重点产业,实行一个产业一个专班推进、一个专家团队服务、一个三年行动方案及政策配套支持、一个定期调度机制,建设一批重点基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2100亿元。积极申报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昆牌”、“滇牌”农产品,累计入列“绿色云品”品牌90个。大力开展跨境农业合作,加快推进磨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磨憨—磨丁(那堆)现代化农业合作园区。

(十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实施花卉、绿色食品产业链工程,扶优培强不少于20个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快形成现代花卉、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体系。规范蔬菜、肉牛、水果3个交易中心运营,完成中药材、咖啡2个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七彩+”区域公共品牌,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式集群发展。着力抓好5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建设。积极推动昆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博览园开工建设。大抓农业产业招商,每个县区谋划包装农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3个以上,全市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90亿元。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全覆盖、农民合作社村级全覆盖行动,确保农业企业达1.7万户以上,各类农业龙头企业达714户,评定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00个、示范家庭农场100个。

(十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统筹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工程,推进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嵩明现代花卉产业园、宜良苗木花卉产业园等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向优势区域聚集。2023年,现价总产值过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96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不含烟草)达13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65:1。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工程,加快推进昆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集配中心),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打造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优化城乡配送设施网络。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流通顺畅。

(十三)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企业等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实现快递服务建制村通达率100%。加快推进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和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确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培养一批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培训和引进电商人才1000人。持续推进石林县、宜良县、嵩明县、安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做好汽车促消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

(十四)培育壮大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做好“土特产”文章,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高质量推进寻甸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晋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持续开展“一村一品”建设。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生态、健康、教育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庄园。鼓励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推动乡村餐饮、乡村民宿、乡村市集提质升级。抓好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寻甸凤龙湾等特色小镇创建成效。积极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广小包装净菜,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模式,推动预制菜科技示范园建设。

(十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以滇池、阳宗海和牛栏江等流域为重点,全面推动农业生产、乡村建设、乡村生活绿色转型。创建一批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国家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增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率达85%、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推进观测试验基地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实现非法捕捞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认真落实线上网络、线下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和县级每月调度、乡级每半月研判、村级动态排查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常住人口执行“当月认定、次月帮扶”机制,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举措,做到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十七)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的要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达70%,重点支持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拓宽消费帮扶渠道,示范创建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健全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机制,盘活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清理行动。在东川区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推动医疗、科技、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好1所普通高中或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医院。持续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推动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户均1人以上就业。

(十八)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推动“富民贷”等信贷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主导优势产业发展,确保符合小额信贷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用好沪滇协作政策、机制,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加强定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建立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把应该由政策兜底帮扶的脱贫人口,逐步同通过正常帮扶有能力稳定脱贫的人口分开,实行分类管理。

五、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

(十九)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农民工就业。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技能云南”、“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1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5万人以上),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搬迁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载体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创业孵化平台打造,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实训基地),抓好创业贷款扶持和创业跟踪帮扶工作。支持农民多渠道灵活就业,拓展工资性收入。落实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清单任务,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优先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就业。

(二十)推动农业经营增效。健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使用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项目和主体全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四级示范社联创工作,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鼓励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奖补激励政策,开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借鉴各地“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农田细碎化问题。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十一)深化改革激发农村活力。稳妥推进晋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稳慎推进宜良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稳妥推进石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开展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排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林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六、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二)高质量开展村庄规划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全面完成111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推进乡村规划师试点工作扩面提质,确保全市乡镇(涉农街道)乡村规划师覆盖率达20%。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稳妥推进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落实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编制农村建筑风貌图集指南,强化农村特色建筑风貌引导,加强农村“裸房”风貌整治。做好传统村落普查申报,积极推进晋宁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对已纳入国家名录的20个传统村落进行重点保护,加大9个世居少数民族和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二十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万座以上、卫生公厕150座以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行政村(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8.95%以上,逐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确保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以上。完成4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爱国卫生新的“7个专项行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二十四)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积极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进6个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实验村引领提升工作。开展滇池沿岸183个美丽乡村改造提升建设,确保46个重点村基本实现“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主题”,其余137个村全部建成绿美村庄。加快绿美乡村建设,打造14个省级绿美乡镇、14个省级绿美村庄。新增50万亩营造林,义务植树1100万株,创建20个省级森林乡村。建设155个庭院经济试点和1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及2个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省级试点示范村。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建设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8个示范村。推进磨憨镇6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二十五)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3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76.2%,新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以上。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提升3万以上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和供水水质,推进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000户以上。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面,开发农业重点产业管理系统和农业市场主体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息惠农服务,加快智慧农业发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责任清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建成300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15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二十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教育卫生补短板三年行动。统筹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动“百县工程”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壮大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队伍,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落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各项待遇政策,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6%以上。优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推进村级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等建设。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推动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向户延伸。

七、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领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振兴培训,统筹抓好“三农”干部能力提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全面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做好驻村干部集中轮换工作,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强化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监督。巩固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成果,加强乡村干部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五个先锋”创建,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实党建带群建,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

(二十八)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完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压实县级责任,进一步推进乡镇管理机制改革,推动乡镇扩权赋能,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夯实党领导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地区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全市行政村(涉农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全覆盖,法律服务普法率达100%。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84%以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工作。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红黑榜、网格化等方式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积极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二十九)着力推动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乡村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创新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扩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覆盖面。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昆明市系列活动。开展天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治理,持续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八、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保障机制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责任机制。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制定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清单,健全完善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当好“参谋员”“研究员”“协调员”“督导员”,落实好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2023年全市及各县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8%。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乡村振兴项目争取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完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优先保障粮食播种收购、“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信贷供应,确保涉农企业贷款每年不低于200亿元,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贷款增速。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的支小支农比例不低于80%。持续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与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两权”抵押贷款方式实现融资。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林牧渔业保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

(三十二)健全乡村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城市教师、医生、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振兴制度,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深入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确保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至少有1名人才结对服务。实施“头雁”培育和“归雁”回引“双雁”工程,持续优化提升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每年重点培养3—5个农村致富带头人。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机制,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业创新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参考依据。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兴业人员、乡村振兴引进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服务地区所在乡镇的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人。

(三十三)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定期报告、季度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三农”工作汇报,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作为向党委全会、“两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将乡村振兴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三农”工作调度、每半年对“三农”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乡村振兴工作实绩纳入市对县和市级部门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派驻监督重点,以及人大、政协监督重点,形成监督合力,助推工作落实。


编辑: 徐毅杰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