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也将进入旺季,“网红烟花”备受关注。近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发现朋友圈内竟然销售起了烟花爆竹,不少代购都在转发广告。
朋友圈组团叫卖“加特林”“仙女棒”
“加特林”烟花名字是由加特林机枪而来,记者在朋友圈内看到,按照品类不同,每箱售价在680元至960元不等。只要完成线上支付,提供收货地址,很快就能收到。记者了解到,很多人通过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广告,等有人下单再通过别的微信好友进货,从中赚取差价。
记者在微信里搜索“烟花”,竟然发现有代发烟花的广告,利用朋友圈出售烟花的微商不止一个,甚至已衍生出下级代理,每个层级的代理都会逐级调高烟花售价,以此赚取差价。
卖家通过购买各地微信群组,然后在群内发布销售烟花爆竹广告,吸引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下单。接单后再联系有货源的人进货,然后根据客户要求分别包装后由快递发出。
切勿贪便宜!小心买到“假烟花”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不少网友吐槽,烟花爆竹越来越贵,网购更便宜!
“真的贵,随便买一点几百块没了。同样的仙女棒在网上卖100元35根,线下5根就要20元。”
“如果不是实体店太贵了,自己也不会选择网购烟花!”
……
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竟规避了“烟花”等违禁词,标题为“闪闪发光的拍摄道具”“闪闪发光的爱心”等进行网上售卖烟花大礼包,在评论区,有消费者晒买家秀,图片上就是烟花。
随后,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客服,客服发来一个网页链接,点进去看到有烟花的图片,旁边标注“扫码看视频”,扫码过后,竟然是一个微信联系方式。
记者添加了微信和卖家聊天,称自己想网购一批烟花。当记者问到相关证件时,卖家称:“觉得危险就不要购买。”直到聊天结束,卖家都没有将合法销售烟花证件发出来。
在采访过程中,有个网友和记者留言互动,她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就是贪便宜,网购了烟花,因快递运输过程中颠簸,拿到手的烟花都变成了粉末,还不能退换。
烟花爆竹不能跨区域销售,网购有隐患
记者联系到一家销售烟花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网购烟花有安全隐患。“首先不能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出的烟花,其次,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快递企业不能收烟花爆竹,公安部门有严格要求,必须持有特殊运输许可证的车辆才能运输危险品。”刘先生告诉记者。
快递是否能运输烟花?记者采访到了菜鸟驿站的负责人,对方介绍,烟花是易燃危险物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寄递范畴。且下单寄快递时都会有明确提醒,不得寄违禁物。“烟花是绝对不能寄的!”菜鸟驿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因此,烟花爆竹类物品不可以通过物流或快递来运输。
律师说法: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属于非法经营
朋友圈内无证销售烟花是否涉嫌违法?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对此,记者采访到了相关法律人士。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表示,烟花爆竹的销售要求一摊一证一位,烟花爆竹零售商要有固定的店面(摊点)、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登记注册的固定地点或在由相关部门春节期间指定的销售点销售。即使是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销售商,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也是不允许的,同样属于非法经营。
李君律师提醒,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的某店铺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转发售卖信息,也即参与到网络贩卖的活动中,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买到了假的烟花爆竹,如何维权?
1、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2、向法院起诉。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需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批核发的专门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买卖。如果买到假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市场监督投诉举报热线:12315。同时要妥当存放,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文件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艺宁)